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组织遴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的通知》,对省级培养学员遴选工作的开展做出具体部署。
哪些人可以参与申报?申报条件和遴选原则是怎样的?
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学员申报者应为全省范围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包括市县级教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术中心等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校长、班主任和教研员(含民办学校校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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