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23年东莞本科生补贴可以申报了!最高可得1万元!9月21日,东莞市人社局发布《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申报公告》分为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这三种补贴类型符合条件的家人们,记得来申请~
敲重点!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1日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 (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东莞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 (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东莞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东莞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引进后在东莞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东莞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东莞市用工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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