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确保全市教职工和学生度过安全、充实、祥和的寒假,东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一起看看《通知》要点——
关于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放假及开学时间原则上按照校历执行。
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16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中职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1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
受“12·13”疫情影响停课或进行网上教学导致教学安排受到较大影响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元旦、寒假放假时间,并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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