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镇内公办中学教师紧缺的情况,确保教学秩序和学校管理的正常开展,企石镇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临时聘用教师6名。
具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采用公正、科学的方法管理聘用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中学教师具体岗位
(二)被聘用者享受待遇
中学临时聘用教师年薪11万元起(未含班主任津贴)。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及之前毕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工作岗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信心;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资格条件
1、教师资格证要求:
①2020、2021年本科(学士)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对应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尚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报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考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③非以上两类人员报考原则上须提供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学历资格: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报考。
4、年龄条件: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工作特殊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4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试讲和问答)——资格复审——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8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dgqsgkzp@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初中语文教师李某某,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另外,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东莞市企石镇2021年临聘教师招聘工作QQ群(群号559754957),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招聘岗位+姓名),在报考期间如邮箱报名不成功,可在群内私聊发给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往后相关通知也将会在群里公布,请各考生及时留意。
3、报名提交材料(需按材料名称命名文档)
①《东莞市企石镇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个人工作总结或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⑦其它材料(如荣誉证书等)。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六、咨询
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2669908
说明: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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