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2019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东府办〔2019〕31号)。
《补充通知》明确,2019年我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在执行《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7〕35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17〕36号)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作适当修改。
放宽申报条件
今年最重要的修改,是降低了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删除了社保要求,放宽了居住条件要求。
购买社保不再作为必备条件,对居住证的要求也放宽为可以二选一。
“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与“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的区别: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是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一般情况下,流动人员须先在公安部门申报居住登记(材料齐备的,即办即出具受理凭证),申报居住登记半年后才能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也就是说,即使家长到现在还没有缴纳社保、没有办理居住证,仍然有机会参加积分入学,只要马上到当地的公安部门申报居住登记,取得受理凭证,同样可以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根据安排,今年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含公办学位和民办补贴学位)至少有16万个,机会多多,不可错过,还没申报居住登记的,请尽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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